中国尽己所能帮助其他发展中国家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
中新社北京10月27日电 (记者 阮煜琳)中国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李高27日在北京对记者说,中国长期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的南南合作,尽己所能帮助其他发展中国家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
生态环境部27日在北京发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22年度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7月,中国已累计安排超过12亿元人民币用于开展气候变化南南合作,与38个发展中国家签署43份气候变化合作文件,与老挝、柬埔寨、塞舌尔合作建设低碳示范区,与埃塞俄比亚、巴基斯坦、萨摩亚、智利、古巴、埃及等三十余个发展中国家开展40个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项目,同时积极开展能力建设培训,累计在华举办45期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培训班,为120多个发展中国家培训约2000名气候变化领域的官员和技术人员。
李高说,太平洋岛国是我们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的重点之一。目前我们已经与汤加、萨摩亚、斐济、基里巴斯等四个太平洋岛国签署了五份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物资援助的项目文件,并且举办了四期面向南太岛国能力建设的培训班,为这些国家累计培训了近百名应对气候变化的专业人员。
李高透露,今年12月将举办第五期面向南太岛国的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能力建设培训班,通过拓展合作领域,创新设计合作项目,持续开展能力建设培训等方式,帮助南太岛国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同时在应对气候变化多边进程中还将加强与南太岛国沟通交流,进一步协调立场,共同维护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利益。(完)
中国优化完善集中供地政策****** 中新社北京2月3日电 (记者 庞无忌)日前,一份《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截图在网络流传。自然资源部3日向中新社记者证实,该文件是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对地方住宅用地供应工作进行指导的文件。不是要取消集中供地制度,而是优化完善集中供地政策。 这份通知中有部分政策调整引发市场关注。其中要求,各市、县自然资源部门根据年度供地计划,分批次公开未来一定时间段内拟出让地块的详细清单,给市场主体充足的时间预期预判。此外,通知指出,详细清单内的地块,在公开的拟出让时间段内可以一次或多次发布出让公告,有序组织出让,并在公开的拟出让时间段内全部推出。 有部分媒体将之解读为取消集中供地制度。对此,自然资源部表示,不是要取消集中供地制度,而是优化完善集中供地政策,更好发挥充分公开披露信息对于稳定和引导市场预期的积极作用。 2021年,自然资源部发布通知,要求重点城市要对住宅用地集中公告、集中供应。按照规定,原则上发布出让公告全年不超过3次。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指出,集中供地模式刚推出时,主要是应对当时高地价及新一轮楼市上涨。随着市场走势变化,供地规则适时优化调整是应有之义。2022年,已有部分城市增加了土地供应批次,全年集中供地的次数超过3次。 李宇嘉指出,集中供地是长效机制,不能因市场低迷就退出。此次调整是集中供地由“1.0”升级到“2.0”阶段。“1.0”阶段应对开发商加杠杆炒地,“2.0”则意味着精细化、透明化供地。要注意,此次对集中供地的完善,最重要的就是供地计划和信息。 此番通知也明确,让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全面掌握土地供应状况,作出理性判断,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引发无序竞争和资源浪费。(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